第九十六章 热汤
  “简单的说,”格里恩告诉菲妮丝:“村里的护村德鲁依拜托我们带你离开此地,有可能的话,送你回家。”
  菲妮丝嗤之以鼻:“回家?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家在哪里,怎么送我回家?赶我离开倒是真的。”
  亚雷特问道:“耶尔博提亚魔法学院是不是在一个叫依提拉迪雅的国家?”
  菲妮丝先提出纠正:“我们耶尔博提亚是个自治都市,不属于任何国家的。但依提拉迪亚就在东北方不远处……”说着她的语气有些兴奋,“你们知道依提拉迪雅在哪个方向吗?”
  “嗯……在南方。”亚雷特只知道这么多。
  尤西莉比较清楚:“离此地大约三个月的路程。”
  “听起来还不算太远嘛。”真不知菲妮丝是用什么标准来判断远近的。接着她又问:“对了,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尤西莉和格里恩轮流提了一些地理方位的名字,最后菲妮丝能够理解的,是他们所在的冯迪卡村大约位于拖查阔塔西边五百公里之处,其余的像是晨橡森林、奎拉图河等,她听都没听过。
  亚雷特想到一个重要问题:“你为何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菲妮丝张口欲言,停顿了一下却说:“跟你们说,你们也不懂。”
  “和魔法有关吗?”格里恩鼓励她:“你试着谈谈看,说不定我们可以从中找出送你回家的线索。”
  “好吧,既然你们想听……”菲妮丝一脸不情愿,她大概认为讲了也是白讲。“你们知道什么叫“传送术”吗?”
  格里恩和亚雷特果然都不知道。却听得尤西莉说:“传送术,是让物体从一处消失后,于极短的时间内出现在另一处,而且大致上不受距离和障碍物的影响。”
  “嗯,还有呢?”
  “通常传送术的进出口两端都有固定的法阵,不过也能做到从任意地点传送人或物到特定的出口法阵。一般用于隐密地运送物品、来往频繁的两地间的快通道、或是处境危险时的紧急逃脱手段。”
  “大概就是这样子,你知道的还真清楚。”
  菲妮丝讶异地点点头。尤西莉详细的解说似乎给了她继续解释的动机,所以她接下去说:“我们在学院里正在做更进一步的研究,想试着在出口没有法阵的情况下传送到指定的位置。基本原理是在进口处以环阵咒文来标定出口的座标。那天我就是在做这个实验,谁知道我正在法阵内检查咒文的时候,法术突然意外起动,我就被传送到这里来了。”
  “生意外就会传送到不知名的地方?”亚雷特觉得相当有趣。
  “这有什么好笑的?”菲妮丝瞟了他一眼,“理论上应该不会这样。当天的实验距离不过是在两栋房子之间,就算有偏差也不会差这么远!我只记得……”菲妮丝沉吟着,似乎在回想意外当时的情景。“旁边观察数据的同学好像说了一句“有异常的雷玛那波动”,因为我们是以雷玛那来标定座标,啊,这说了你们也不懂。”
  一听到“异常的雷玛那波动”,亚雷特心里想起一个日期来:“你生意外的时候,是不是四月十二日晚上?”
  “你怎么知道?”菲妮丝大为诧异。
  尤西莉也以眼神询问着亚雷特。于是他附耳对她说:“就是我们释放雷精灵茧那天。”
  “你们有什么事情,非得说悄悄话不可?”菲妮丝表示强烈不满。
  尤西莉笑着回答:“他觉得他那天晚上作了一件事情,和你的实验意外有关。”
  “哼,怎么可能?”菲妮丝大概觉得太过荒谬,也就不放在心上。不过从亚雷特的观点来看,这两件事情显然是脱不了干系的。
  ※※※
  结果他们还没得到结论,太阳就已西斜,该是用餐的时间了。格里恩下山回村子里讨食物、以及借用炊具,而亚雷特则到附近的山林里捡拾干柴小木屋里面甚至连生火的木柴都没有。看来菲妮丝住在山上的这段时间中从来没有烹煮过食物,吃的全都是冷食。
  “我有试过啊,”菲妮丝辩解道:“可是村人给我的那些东西,火一烧就焦掉了,那更难吃。”
  “火一烧就焦了?”亚雷特正在整理他捡来的干柴,“……你是怎么生火的?”
  菲妮丝作了个施展法术的手势。亚雷特不太了解,揣摩想像了一会儿,突然想通了:“你是说你直接用火焰法术去烤食物?”
  “不然还能怎样?”
  “嗯,也许可以吧。”亚雷特对魔法并非很了解,在菲妮丝这个魔法学院的院生面前更不敢妄自断言。不过至少他知道:想吃好吃的烤肉,就得用适当大小的火焰,烧烤相当一段时间才行。菲妮丝是不是直接将火球丢到肉片上面去呢?
  尤西莉安顿好驮行李的桑普萨后,也加入了交谈:“我见过有些法师使用一种直接让生食变成熟食的法术当然,那样未必好吃,所以他们也不太爱用。”
  “早知道有今天,我就会去学那种炊事法术了。”菲妮丝叹气连连,“我怎么知道自己会跑到没有餐厅或旅馆的落后地区来?”
  亚雷特颇不以为然:“就算是“落后”的农村,家家户户还是会各自开伙的。你如果不在村里闹事,寄住在别人家中不也很好?”
  “我不过是教小孩子认字而已,谁知道他们干嘛要生气!?”
  碰巧这时格里恩也回来了。他解释菲妮丝的行为如何触犯了布塔拉人的禁忌:“我们祀奉大地女神奴南嘉,大地就是女神的身躯,因此在地上书写任何文字,都是对女神的亵渎。”
  “这我哪会知道!”菲妮丝颇不服气。不过从格里恩不以为意的态度看来,他对这种文化误会倒还挺能谅解的。
  亚雷特问:“那听说有几个人上山来找你,却被你放火烧伤了,又是怎么回事?”
  “你知道那些男人想对我做什么吗!?”菲妮丝又是羞恼、又是厌恶。“我没烧死他们算是客气了!”见到她双手紧紧环抱在胸前,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样,亚雷特不知该再说些什么,只替她感到不平。
  这时格里恩逐一出示他从村中要来的食物。菲妮丝一看便惨叫一声:“啥~~又是南瓜!”
  “还有鹿肉。”格里恩拿出一块带血的暗红色肉块。菲妮丝乍见之下,脸色青地退了两步看来她还真的是对炊事没经验。除了食物之外,格里恩还背着一顶大铁锅,一手提着满竹篮各式各样的餐具,锅碗匙瓢全都齐了。
  菲妮丝抱怨道:“我几乎每天都吃南瓜,快腻死了。”
  亚雷特笑道:“那也没办法,这个村子里都是南瓜田,当然是南瓜最多。但至少我知道:热南瓜比冷南瓜要好吃多了,所以你别担心啦。”
  接着格里恩打算将锅子抬进木屋内,却被菲妮丝制止。原来她认为卧室和厨房应该区分清楚,殊不知在一般乡下人家,房子里都不作隔间,卧室、厨房、餐厅……等根本就没分别。但菲妮丝还是坚持木屋内那座砖造的壁炉只能用于生火取暖,绝不可以煮食。亚雷特和格里恩只好在屋外临时搭起一个炉架。
  趁着菲妮丝没注意,亚雷特偷偷低声说:“我们真是遇上一个娇惯的大小姐了。”
  “她这辈子到目前为止,都窝在城市里当乖学生,”尤西莉倒是一副习以为常的模样,“这种程度的无知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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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的晚餐,格里恩煮了一大锅的南瓜鹿肉汤。此地出产的南瓜质地细致呈粉状,所以他将南瓜磨碎后加水放入汤锅,再撒进一把洋葱切片、洋芹末、与鹿肉块,煮成了糊状的浓汤。热腾腾的汤汁黏稠香浓带些甜味,口感甚佳,份量和稀饭差不多,多吃几碗也就饱了。
  格里恩将陶碗盛满汤,递给菲妮丝:“很烫,要小心。”
  “别把我当成小孩看。”菲妮丝嘀咕着接过碗。她用木头汤匙舀起一匙,小心翼翼地含进嘴里,似乎很认真地在尝试味道。
  “嗯……还不错。”
  说着她又舀起一匙,又舀起一匙,然后干脆就直接把碗凑到嘴边,咕噜咕噜地喝起来。等到她把陶碗喝空放下时,才注意到另外三人都在盯着她看。
  “看什么,真的很好喝嘛!我还要一碗。”
  格里恩接过陶碗,盛了满满的一碗汤再递还给菲妮丝。她一接过来,立刻舀一匙放到嘴里,结果舌头烫到了。她连忙将碗放下,脸红道:“等放凉一点再喝。”
  亚雷特尝了一口热汤,再想想生冷南瓜的味道,他就很能理解菲妮丝夸张的反应了。此时尤西莉忽然笑咪咪地放下汤碗,从怀中掏出一个小麻布包,说道:“这是我在拖查阔塔时买的香料,我觉得和南瓜汤很搭配,要不要试试看?”说着她将麻布包交给格里恩,“每碗放一小撮就好。”
  于是格里恩便在菲妮丝的碗中撒了一小撮。菲妮丝拿起来凑近闻了闻,惊喜道:“这是黑胡椒!?”看来在她的家乡,这应该是常常吃得到的香料。她连忙舀了几口,又满脸欢喜地说:“我觉得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真的好好吃……”
  讲到一半,菲妮丝突然哽咽起来,扑簇扑簇地掉下眼泪。几滴圆滚滚的眼泪落到汤里。
  像她这样一个原本过着平稳生活的女孩子,突然有一天身处在不知名的异乡,周围都是不认识、甚至不同种的人。偏偏她又自己四面树敌,每天过着担心受怕的日子,连吃也吃不好,更不知道如何找到回家的方向。难怪她突然尝到温暖的热食和家乡的味道时,心情会如此激动了。
  “讨厌,我怎么哭了。”菲妮丝擦掉眼泪,强自振作起来,默默地将碗中的热汤给喝完。这天晚上她总共喝了六碗热腾腾的南瓜汤,直到肚子撑得喝不下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