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乱世豪雄篇 第十二章 旌旗未卷 第十八节(此节枯燥,可以不看)(第 4 / 12 页)
”案时所采取的态度便是这样一种公正无私的态度。朝廷所信奉的这种
    “公正无私”的道德思想,使得大汉在立国之初迅速走向了安定和繁荣。
    “以法治国,公正无私”是朝廷迫切需要的,也是社稷振兴和大汉昌盛所世代需要的,但目前的经学死死守着
    “以德治国,德主刑辅”的治国理念,根本做不到这一点。黄老之学的
    “无为”是以
    “有为”为前提的
    “无为”,是君
    “无为”而臣
    “有为”,是一种君主驾驭臣下的统治之术,因此这种
    “无为”又可以称为
    “无不为”。在《黄帝四经》看来,
    “道”虽然
    “无为”,但
    “道”却又生
    “法”,因此作为
    “执道者”的君主的
    “无为”也应象
    “道”那样,是在制定了法令制度后的一种
    “无为”。但是,君主虽然可以
    “无为”,大臣们还是必须
    “左执规、右执矩”,以使法令得以实施。也就是说,君主不要事必躬亲,事事操劳,要任其自然,要善于利用和依靠大臣们去处理各种政事。
    在臣下奋发有为的基础上君主便可以
    “无为”了,但君主并不是什么都不干,君主的职责是
    “虚静谨听”,对大臣们处理政事的情况进行审察,看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否名实相符,并据此决定生杀赏罚。
    大臣们又应该恪守哪些原则呢?一要谦虚谨慎,勤于政事;二要以身作则,摒除私欲;三要宠辱皆忘,知足常乐。
    如此一来,国政就会出现
    “以无统有,执一统众,以寡治众和以静而广”,继而
    “得众心”的国泰民安的局面。在黄老之学看来,君主如果能做到清静无为,设官分职,定好名分,便可坐享其成。
    而作为大臣,如果能恪守清廉勤谨,不求名利,谦恭地教导百姓,那么天下必然大治。
    相反,如果象儒家所要求的那样,君权神授,皇权至高无上,权柄集于君主一身,君主做为天下之仪表,事必躬亲,
    “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事无巨细,都要一一过问,那么,则
    “主劳而臣逸”,皇权和相权严重失衡,长治久安也就成了一句空话了。
    黄老之学的
    “无为”提倡皇权和相权制衡,而朝廷目前急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