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第 2 / 4 页)
四只野兔、三只野鸡。


    这个数量的野味,刚好是他可以负重的!


    上次去县城,一走就是二十多里地,路途辛苦。


    所以这次,他就不让宋姐姐陪他跑一趟了~!


    吃完早饭,两人分开。


    一个去地里除草,一个带着野味去县城售卖。


    地里的活儿不少。


    哪怕之前一直有老六帮忙,可是新增的十亩地,加上之前的三四亩田,靠着人力一点一点的干下去,可是个大工程!


    好在芸曦之前三四亩地种的庄稼,再有一个月左右就能丰收了。


    到时候她只需要管顾剩余的十亩地里,种的农作物——


    …


    另一边,老六带着野鸡、野兔,走了快一个时辰,才到达县城。


    这次因为他一早上了山,出发时间晚,所以他到县城的时间更晚!


    因此到达集市的时候,路两边已经没有摆摊的位置可以占了。


    老六见状,干脆沿街叫卖起来!


    他今天穿的是上次在成衣店买的乳白色长衫。


    虽然衣服后摆曾经被山上的树枝挂破,但宋姐姐帮他缝的很好,不仔细盯着看,根本看不出破损来。


    老六俊俏的面容,在还算得体的衣服衬托下,这么一位英俊美少年,足以吸引周围一些路人的视线。


    所以他带来县城的野味,其中有一小部分,都是因为购买野味的人先被他的外貌吸引,之后才注意到了他卖的东西。


    等老六把野味尽数卖掉,共收到一百八十个铜板!


    这次的钱,他依旧没有留着。


    在回村子之前,被他全部花光!


    老六再次去了一趟成衣店,给自己买了一套适合上山穿的短打,花费七十五文。


    然后他又到附近的铺子,给宋姐姐买了几样糕点。


    其实上次来县城的时候,他带着宋姐姐去往成衣店之前,就闻到了从糕点铺子里飘出来的香甜味儿。


    奈何当时他手里没几个钱。


    所以他买糕点的事,才拖到至今。


    糕点这东西,虽然好吃,但也费钱。


    不过想到回去之后,宋姐姐能尝到好吃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