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 1 / 2 页)
    “是谁报的警?”


    “我!我要告他们擅闯民宅,还有弄坏我家的瓷器和字画。”我指着大姐和媒体工作人员。


    大姐看我报了警,有一瞬间心虚,但很快她就挺直了腰板:“警察们,你们来得正好,就是这个小贱人,放狗咬伤了我儿子,你们快抓她。”


    由于我们各执一词,警察把我和大姐,还有媒体工作人员都带回了警局。


    大姐控诉我纵狗咬伤她儿子,她拿出儿子被咬伤的照片,哭得撕心裂肺:“我可怜的儿子啊,从小没了爸,现在还被狗咬。她遛狗都不牵绳啊!”


    民警里一个年纪比较小的小伙子看了大姐儿子被咬伤的照片,看我的眼神都不对了:“大姐你别急,遛狗不牵绳就是要重罚,一天天的不讲文明。”


    大姐看有人帮她,哭得声音更大了:“是啊,小伙子,一定要让她赔偿我的损失!”


    我盯着民警小伙子看了眼:“你有证据证明我遛狗不牵绳吗?”


    旁边年纪较大的民警大哥看出我的不快,打着圆场:“小李,没证据前别胡说。”


    民警大哥对我说:“小李之前被狗咬过,特别恨遛狗不牵绳的人,你别介意。”


    我点了点头,表示无所谓。


    小李民警却不乐意了:“我没说错,遛狗不牵绳的人就是应该重罚!”


    “对,一定要重罚她!”大姐附和着。


    “说我纵狗咬人,证据呢?”我轻悠悠地问了一句。


    警察调查了一番,分别询问了我,大姐还有媒体工作人员。


    大姐一口咬定看见我放狗咬人。


    但我否认。


    媒体工作人员也表示没有看到我养狗。


    警察们还问了我小区的物业还有邻居,他们都纷纷证明:我从来没养过狗!


    小李民警一脸尴尬,轻轻问了一句:“大姐,你会不会认错人了?”


    大姐还理直气壮:“不可能,就是她,我看得清清楚楚!”


    “可你没证据,我可以告你诬陷和诽谤!”我盯着大姐。


    大姐沉默了一会,瘪了瘪嘴:“那我回去再想想。”


    估计她是想回去和我的“好闺蜜”张晓晓商量对策吧。


    大姐和媒体工作人员拍了拍屁股准备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