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 1 / 2 页)
    我的心上人柔弱不能自理,最爱拂花弄琴。


    我杀人,他装瞎。


    直到某天听到我大婚的消息,他飞檐走壁战无不胜,将新郎踩到脚下:


    「拜堂一个也是拜,两个也是拜,少你一个不少,多我一个不多。」我叫莫柳絮,无父无母无兄妹,自小跟着巷口的老乞丐乞讨。


    快要饿死的时候,一个少年将我拖回了霍云山。


    他不比我大多少,一身红衣如血,一条黑鞭系在腰间,笑起来邪魅狂狷。


    他说他是九生门的门主,只要我永远效忠于他,便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九生门我是知道的,他们向来以杀人为乐,手段狠辣。


    我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也知道那个地方吃人不吐骨头。


    可是,我想活下去。


    一个「好」字在北风呼啸的冬日里微不可闻,可他还是听见了。


    他的声音在耳边骤然放大,盖住了风声:


    「真是个好苗子。」


    他教我琴棋书画,骑马射箭,读书明礼。


    这一晃,就是十年。


    那时候我不懂,以为他对我精心照料皆因男女之情。


    因为霍云山的人都说,我是未来的门主夫人。


    这十年来,往他床上爬的女子数不胜数,没有一个是能活着从里面走出来的,而我是唯一能近他身的人。


    可是白骨那样的人,又怎会沉迷男欢女爱呢?


    他最喜欢杀人,他说最爱听骨头断裂的声音。


    所以在他捏断我第一根肋骨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是没有心的。


    他将我养大,我对他言听计从。


    他要一个完美的杀人傀儡,我要活下去。


    一切,都是相互利用罢了。


    同他说得一样,我确实是个天生的杀手。


    所以在一个暗杀任务无人愿接时,九生门的人不约而同地回头看我。


    「门主,这个任务非莫柳絮不可。段将军府层层守卫,我等重重受阻。这些年死在将军府的弟兄没有上百也有八十了!」有人提议,便有人附和。


    只要烫手山芋不在自己头上,他们便会火上浇油,毫不在意。


    白骨不说话,他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