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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快穿文里的女频女主。


    复仇文里的恋爱脑是我,种田文里的冤种后娘是我,重生文里的娇妻是我,末世文里的圣母婊也是我......


    然而我被一个男频大佬收养长大。


    于是故事变成了龙傲天打怪升级的爽文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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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黑风高之时,杀人见血之日。


    萧府上下被血色笼罩,刀光剑影中,尸横遍野。


    血珠在我的剑上滚滚而下,落在地面绽开一朵又一朵骇人的血花。


    一束火光不知何时悄然而起,迅速演变为熊熊烈焰,无情地吞噬着这毫无生机的萧府。


    我是来杀人的,准确的说,我是来复仇的。


    十年前,萧家为夺我家秘宝,设计灭我全家。


    火光冲天中,只有躲进地窖中的我侥幸活了下去。


    血海深仇,不共戴天。


    这十年我苦练功夫,九转功成,终于得以报当年的灭门之仇。


    但现在我的面前,还有一个浑身颤抖的男孩。


    萧家的独苗苗萧问天,正一脸惊恐地望着我。


    我收了剑,眨眼间左手一颗糖右手一把刀。


    我问。


    “一颗糖和一把刀,你会选什么?”


    男孩咬着唇沉默片刻,伸出颤抖的手抓住了我手心的糖。


    我垂下眼睑,右手一转,寒光划破了他的脖颈。


    他的眼瞳在血溅中惊恐睁大,身子无力地倾倒在地。


    他的眼睛没有闭上,像是在对我发出撕心裂肺的质问。


    我冷笑。


    “忍辱负重,城府极深,此子断不可留。”


    旋即转身而去。


    其实他选了那把刀,也是一样的结果。


    选了刀,就意味着他暗藏杀心,来日必会上门寻仇,此子断不可留。


    如果都选,则证明他贪欲不浅,如果都不选,则说明他一身反骨。


    总之,此子断不可留。


    毕竟师父教过我。


    杀人需得斩草除根,不留后患。


    杀机需得大义凛然,冠冕堂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