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成为嫌疑人?(第 1 / 4 页)
    第4章成为嫌疑人?


    稀里糊涂成为杀人嫌疑犯的方宝,坐在出租车上盘算着自己的处境。


    若去“投案自首”找警察说明情况——自己绝非凶手,仅仅是个偷儿,警察会相信吗?如果不信,自己就会被投进监狱。搞不好像聂树斌和呼格吉勒图那样屈打成招就死定了!或者坐若干年牢后无罪释放——他想起那些申请国家赔偿的冤大头们......不要!我才不要剃光头穿囚服挨打吃牢饭,在号子里度过宝贵的光阴!


    那就只能选择逃亡......电影和小说里的情节,悲催地发生在自己身上了!


    必须把手机卡和身份证扔掉!他告诉自己。警察肯定会根据这些线索找自己。于是他把它们撕碎后从车窗里扔出去。


    天蒙蒙亮时,到达H城的方宝成了没有身份的“黑人”。


    他的战友武泉退伍后就在H城。原本逃离时想找武泉落脚的。可他此刻一琢磨:既然已经通缉,警察应该把他全部亲朋好友,所有社会关系都查过了。武泉家没准也有警察埋伏呢。自己冒冒失失跑去,不但自投罗网,弄不好还会连累人家。


    看来只有流浪这一条路了。


    他去找旅馆登记住宿,因无身份证被拒绝。最后只得下榻在不要证的地下室。


    找工作也到处碰壁——哪里都要身份证。


    万般无奈时,忽然想起手机上曾收到过办证件的广告。他一向对办假证的深恶痛绝,可现在觉得有他们还真心不错。他立即搜广告,找人花钱办了张假身份证——自己这个畏罪潜逃的“黑人”,只要能活下去还管什么真假?


    他给自己起了个新名字“郑无常”——正在流浪的生活不就是无常么?


    方宝——郑无常用假证办了手机卡和银行卡,开始了H市的隐居生活。为避免被人认出,他到超市买了一顶棒球帽和一副黑超。


    他戴着帽子在超市试衣镜前观赏时,镜子里显示有两个男人在身后看他。他心里一紧,立即转身付款匆匆离开。走在街上,他也不时回头看看身后有否可疑之人。


    如此这般我怎么去工作啊?手头的一万多能维持多少日子?


    在街边小摊上吃了一碗牛肉面后,他回到地下室。躺在阴暗潮湿的床上,他感觉自己的世界末日就要来了。


    墙上张贴的一张整容广告吸引了他。那是一个女人整容前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