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乐乐(第 2 / 3 页)
得人吗?」


    沈百川用力的手松了松。


    半晌,他才扶了扶额,语气明显变得不耐烦起来:


    「苏怡,一个名分而已,重要吗?我真没想到你现在变得这么虚荣。」


    虚荣?


    沈百川大概是觉得,做当红小生沈百川的女朋友很有面子。


    可我想要的,从来都不是大明星沈百川。


    我埋下头,狂吃着碗里的甜品,尝出的却只有无尽的苦


    我住院了。


    因为我打掉了那个孩子。


    其实医生本来是不建议我拿掉这个孩子的,因为我的身体太虚弱了。


    但也许是见我全程都是自己一个人,她最终还是没再多说。


    女人之间的共情能力一直是与生俱来的。


    王婶从老房子辞职了,准确的说是被江蓠辞退了。


    因为江蓠忍受不了她说话吞吞吐吐的习惯。


    我重新聘用了王婶,并将乐乐拜托给了她,打算一个人好好修养一阵。


    这些年我跟在沈百川身后打转,基本放弃了自己的事业。


    可我以前也是受过各大公司邀约的经纪人。


    我闭目养神,走廊里却传来一个姑娘兴奋的叫声:


    「啊啊啊!!沈百川和江蓠官宣了!他们是真的!」


    p>心跳停了一拍,我强迫自己不再去听。


    可那女孩还在和朋友喋喋不休地讨论着。


    最后还是护士驱逐,那声音才逐渐消失。


    我愣了愣神,还是拿起手机登录了一个尘封已久的小号,看见了沈百川的那篇官宣博文。


    「得偿所愿@江蓠」


    配图是他们十指相扣的手。


    眼睛被屏幕上的光刺得生痛,我揉了揉眼睛,脑子里却蓦然浮现沈百川对我表白时的场景。


    他站在宿舍楼下,眼里亮晶晶的:「苏怡我喜欢你,蓄谋已久的那种。」


    「可不可以让我得偿所愿?」


    这是沈百川最开始用来记录我们恋爱日常的账号。


    手指下滑,最新的一条微博停留在两年前。


    是我发的。


    再往下滑,我这才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