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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言表。
    她画得也实在很好,办过的几次画展都令人刮目。大家发自内心的赞叹,高门的女孩子也有这样的才情。
    林帅骄傲,傅希和也很骄傲。
    一有空便陪她回巴黎,住在丽兹。那是她最喜欢的一间巴黎酒店,通过房间的窗户可以看到外面空旷的广场。
    明明带他去喂鸽子,他嫌脏,不愿意去碰。
    又笑着看她抱怨鸽子都被喂刁了,不肯吃她的面包。懊恼的小脸惹得他好怜爱,内心一片柔软。把她揽在怀里,拨开她的碎发,温柔地亲吻她。
    这是巴黎街头最寻常的一件事,他驾轻就熟。
    巴黎是明明的第二个家。
    知道每一条大街小巷,知道每个地方的故事。
    她知道哪家花店的花最新鲜最特别,价格还特别好。傅希和对她爱比价的行为觉得无语,明明却笑嘻嘻的跟他说这叫生活。
    还带他去一家本地人特别喜欢的面包店,刚烤出来的法棍最香,却总是要排队等。巴黎的天寒地冻里,傅希和把她的手拢在手心暖着。他对面包没什么执着,更从来没有体验过普通人的排队,体验过了,也觉得嫌弃。
    但无论是明明妹妹的什么要求,他都愿意满足。
    他们这样的人生,确实容易会有如坠云端的虚妄之感。
    林明明牵着他的线,让他跟大地之间建立了坚实的联系。
    她是他的小小珍宝。
    想要溺爱她,守护她。
    他们在巴黎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奥赛,这也是明明最喜欢的博物馆之一。
    聊起艺术的明明,总是顾盼神飞又滔滔不绝。有时唠叨到傅希和都嫌烦,笑着去捂她的嘴,“好啦林大小姐,求你不要再说啦!”
    明明皱起鼻子跟他撒娇,“就这一幅!这幅你必须得知道!这是我最喜欢的画家和我最喜欢的画!”
    好不容易让她闭嘴别聊艺术,等到餐馆吃饭时又聊起别的来了。
    明明十分喜欢这家餐馆的红酒。
    在高级餐馆吃饭,说话要轻,礼仪要作到位。喝了一口红酒的明明,却俏皮得对他眨了下眼,低声又可爱的对他称赞说,“好喝!”
    可爱到让他掩饰不住笑意。
    傅希和想把酒庄买下来送给明明妹妹。
    明明的脚翘在他背上,她正在看书,傅希和也在趴着看书。听他这么一说,明明踢了他一下,“不可以!”教他要保持酒庄的独立性,远远得去欣赏就好了。
    道理讲给他听,他就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