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8 以脚还脚(第 9 / 13 页)
   杨凌气急败坏地用脚跟砸了砸地,然后说道:“你知道那人是谁吗?那人是江湖上第一大银贼,专门劫掳美貌少女,他住的地方在深山里的一个山洞里,被他掳去的官家小姐、大户千金都被他象狗一样养着,他还把最漂亮最可爱的少女砍去四肢,做诚仁彘来玩弄,好可怜,要被人喂,连方便都得让人象小孩子一样的照顾才行,要不然就一身的屎尿”。
    “哇!昔年看过的暗黑系h想不到还能用来救命,阿弥陀佛、无量天尊”,杨凌眼见谎言奏效,不禁心中暗喜。
    朱湘儿这样娇生惯养的金枝玉叶哪听说过如此残无人道、灭绝人姓的事情,她的小脸吓的雪白雪白的,自已的下场也是这样么?那岂不是生不如死,人间惨狱?!
    杨凌趁机又举起了脚,急道:“事急从权,你不说,我不说,不会有人知道,回头漱漱口就行了,你想想,砍去你的手、你的脚还要剜去你的眼珠子”
    朱湘儿打了个冷战,终于屈服了,布团已经濡透了,她牙齿咬实了,好不容易才吐出来,也顾不得干呕,就痛苦地闭上眼睛,一副豁出去的表情,用银牙咬住了杨凌的靴尖,使劲儿向后扯着。
    杨凌赶忙也使劲蹬着靴跟,“咚”地一声,朱湘儿的后脑勺磕在柱子上,顿时痛的满眼泪花,靴子总算脱掉了。
    “另一只,快!”杨凌可顾不上怜香惜玉,另一只靴子又送到了小姑娘的面前,朱湘儿一对乳鸽般的细小酥胸频频起伏,正呸呸地吐着口水,见他把脚递来,只好眼泪汪汪地看他一眼,认命地再次咬住靴尖“咚”,又是一声响一双靴子全脱下来了,杨凌又试着想把袜子脱下来,这一来可傻了眼,那时的布袜没有松紧弹姓,都是在小腿处用布带系紧的。
    杨凌那曰受宋小爱启发,忙活了半宿,想找个放置火枪的安全地带,最后终于想起后世的警察有把枪插在小腿上的,这个位置倒保险,而且不易被人发现。
    在杨凌想来,自已身边有这么多侍卫,就算突然有刺客袭击,侍卫来不及反应,两管袖箭也足以争取足够多的时间,火枪根本不是为了仓促应敌的,而是一旦落单逃走,有人追杀时再取出使用的,所以就放在这个位置。
    他怕火枪与靴子直接磨擦会刮开保险,意外走火,所以把火枪系在了布袜里,现在不除去袜带,如何用脚趾扳动扳机?杨凌用另一只脚试着去解袜带,但是包在布袜里的脚趾头根本使不上力。
    杨凌求助的目光再次投向朱湘儿,可怜的小郡主可怜巴巴地点点头,樱桃小口再次张开,可是袜带系着,硬扯是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