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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的却是用纸包着的路边小吃,还是形状奇怪,一不小心就会把汤汁溅得哪哪都是的路边小吃,就难免不引人注意了。
    街对面有两个挽着手一起经过的年轻女孩子,不禁被靠在餐车旁西装革履,英俊潇洒吃着奇怪东西的金发男人吸引了视线,好奇的向他看了过来。
    斯特曼却丝毫不以为意,反而用一只手举起手中已经吃了一半的煎饼果子,有如手中拿着的是红酒杯般,微微欠身,向街对面的两个女孩微笑示意。
    两个女孩停下脚步,互相对视了一眼,其中一个褐色头发,鼻翼旁长着几颗小雀斑,穿着米黄色风衣的女孩颇觉有趣,拉着同伴向斯特曼快步走了过来。
    女孩走到斯特曼的面前,看了看他身后的餐车,笑着问:好吃吗?帅哥。
    帅哥好不好吃不知道,不过这个,斯特曼抬手举了举自己手中的煎饼果子,懒洋洋的回到:确实不错。
    女孩听了他的回答,侧头对餐车里的齐乐然喊了一声,给我来两份。然后又看向斯特曼挑了挑眉,用略带挑衅的语气说到:这个东西就像帅哥一样,好不好吃呢,都要亲自尝过了才知道!
    斯特曼仿佛没有听出她语气里的深意般,仍然优雅的咬着自己手里的煎饼果子,只是伸出另一只手向她做了个请的姿势。
    两个女孩接过齐乐然递过来的煎饼果子,脑袋凑在一起,小声嘀嘀咕咕着,一边说一边还用眼神去偷瞄靠在餐车上仿佛一无所觉的斯特曼。
    半响,见他果然没有任何表示,只能捧着煎饼果子悻悻的走了。
    这两个姑娘是走了,可是街边越来越多的人却被与周遭气质格格不入的斯特曼吸引了目光,能让这样的人甘心站在那里吃得津津有味的东西,想来应该是很好吃的吧!
    陆陆续续,人越来越多,齐乐然做的煎饼果子本就十分美味,只是一时半会儿没有多少人敢来尝鲜,这会儿有了斯特曼这个活广告,再加上人的好奇心作祟,生意竟然一下火爆起来,一时间倒有些忙不过来了。
    别急,别急,大家都有,很快就会做好了,已经吃完了煎饼果子的斯特曼竟然有如伙计般开始帮忙维持起了秩序,后来甚至在齐乐然忙不过来的时候帮他收起了钱,搞得有些顾客都不禁在心里暗暗嘀咕,这个穿着一身价格不菲行头的男人莫不是托?
    有些认识斯特曼的人甚至拽住他不停的调侃,问他在这里打工时薪是多少,是不是比当大律师还高,竟然能请得动他来当伙计。
    甚至还有些人笑着说,如果卖煎饼的不是位小哥,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