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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两天,我朋友又哭又笑,从街前一路摇摇摆摆地走过,引得不少人驻足观望。我本来不想理会,但一望见他的头脸,顿时傻了眼。原来他双鬓之中,已然生出了星星点点的白发。我朋友正当壮年,何况内功精湛,岂有白头之理?那自是因为身心皆遭重创,触乱内息,以至不可自持。我只得强行带了他回去,他要喝酒,就给他喝酒;他要唱歌,就让他唱歌。接连十几天,他一时唱甚么“不如嫁与田舍郎”,一时又唱甚么“手帕哭湿了,也留不住我”,失魂落魄,疯疯癫癫,我也不去管他。忽然一日,他收拾了包裹,到我房里,道:“我们走罢!”口齿清楚,目光清明,与之前的行尸走肉判若两人。我惊讶之下,一时竟没明白他的意思,问道:“去哪里?”他回道:“江湖!”我喜道:“那好!你的武林盟主呢?”他说:“不做啦!”我同兴坏了,使劲摇他道:“好兄弟,你总算想通了!”当下两人一道出了城。当时已是腊月二十八,街上张灯结彩,喜气洋洋。我与他渐渐远离喧闹,虽然风寂马寒,胸中却是暖融融的。那时我便想,他能恢复这般模样,我这辈子便再不过年,那也不要紧……
    (丁贫笑道:“你对你朋友,也当真好得紧哪。”)
    十年交情,岂同寻常?我们一路南下,又回到了以前横行无忌、逍遥快活的日子。他绝口不提那男人,也渐渐同女人有了来往。连我偶尔故意把话题引到去年时,他也忙笑着说:“马小蛇,人谁没个失足的时候?你行行好,莫再提了,当是积德。”我见他如此,也就一笑闭口。这么过了几个月,江南春早,柳叶儿也绿了。但我心中,始终觉得他没有真正忘记。一日在杏花坊喝得酒酣耳热,老板娘风情万种,磨他付欠了几年的酒钱,他耍赖不给,老板娘就让他把裤子脱下来当了,还叫坊中女孩儿一起动手。当时一片莺娇燕软,气氛酽热。我趁机把那只血玉鱼儿拍在柜上,笑道:“老板娘,这个小小玩意儿,抵几两银子不抵得?”一个女孩儿早抢了过去,对灯照道:“呀,好贵的玉!”老板娘夺过一看,不屑道:“有个屁用!破也破了,不值钱了!”他犹在温柔乡中,醉眼惺忪,凑在女孩儿胸前,涎脸道:“什么破了?”别人把他一推,笑骂道:“你蛋黄破了!”他滚在一旁,哈哈大笑,伸手欲搂,突然见到那块玉,眼珠子登时不会动了,定定地只瞧着,咽口口水,问:“这东西哪里来的?”这句话问得清醒无比,没有一丝酒意。老板娘向我飞了个眼风,他转过眼望着我,半晌,才苦笑一声,道:“我不是让你再也莫提了么?”推开几个女孩儿,径自出去了。我默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