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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口,顶着一头乱毛,全身上下仅着一条平角内|裤,委实一个大写的“不妥”。
    陆明潼没出声招呼,只在门口站了一瞬就走了。
    沈渔跟陈蓟州解释:“跟你提过的楼下邻居家的弟弟。他昨天喝醉了,回不了家,在我这里借宿。”
    “他不是出国了?”
    “上周回来了。”
    陈蓟州便不再说什么,交代一句得去实验室了,挂断电话。
    沈渔扣下镜子,向着客厅里说道:“您受累穿件衣服再乱跑?”
    “衣服不在洗衣机里。”
    “不会往阳台去找找?湿衣服在洗衣机里捂一夜还能穿吗?”
    陆明潼打个呵欠往阳台走,没解释自己纯是宿醉之后还有点反应迟钝。
    阳台上晾晒着他的衬衫和西裤,与沈渔那些素色淡雅的衣裤挨在一起。从纱窗外,吹进隐隐的暑热。
    他个子高,用不上撑衣杆,伸伸手臂就能将衣架摘下。
    回客厅换衣服时,沈渔打开卧室门出来,已换了一身装束。
    浅绿色上衣,乳白色阔腿裤,颜色浅淡,极有垂坠感的一身,走路带一阵夏日的凉风。
    沈渔从小就和“娴静”、“温柔”这些形容词八竿子打不着,也因此不喜欢穿裙子,觉得那底下漏风的一块布裹在身上,不能跑不能跳的,十分阻碍活动。永远一身t恤牛仔搭配帆布鞋,扎一把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随意且利落。
    她不是生得深刻的那种五官,胜在皮肤白皙,怎么在太阳底下造作也晒不黑。脸上半点瑕疵也无,只除了靠近左边眼角的,淡淡的一粒小痣。
    陆明潼不清楚,自己是喜欢上她以后,才觉得这颗痣性感极了;还是因为觉得这颗痣性感极了,才在那些荒唐的梦里一遍一遍亵渎她。
    终归,他在她笑意清澈的眼睛里,溺死过一万次。
    陆明潼失神地看了她片刻,才低下头去,一边套上衣裤,一边对她说:“抱歉,我昨晚喝醉了。”
    沈渔轻哼一声,不那么乐意接受他的道歉,不过她准备出门了,也懒得再算昨晚的那笔烂账,“我要去趟公司,早餐在桌上,你自便,出门之前记得把门带上。”
    陆明潼低头扣衬衫的纽扣,“我能不能在你这儿住几天……”
    “不能。”
    “我在找房子,一找到就搬出去。”
    “你不住楼下?”
    “不住。”陆明潼回国之后,回家过一次。本就是老房子,两年没住人,家电大多都失灵了。屋里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