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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晚上在外面吃饭吧!”
    安歌想了想,妈妈上晚班,早点回去也没意思,正好再吓一吓那只傻狗,他点头。
    司机换了个方向,送他们去吃饭。
    吃饭时,明雁与他好好八卦了一番,先是问签约的事,再问搬家的事,最后,重头戏来了。明雁迫不及待地问:“他是喜欢你吗?”
    安歌看他:“看不出来啊,明雁你竟然这样想,我跟他都是男的啊。”
    “男的怎么了,我也喜欢男的。”
    “…”安歌在喝水,差点喷出来。
    明雁往前凑了凑,小声说:“反正是跟你说,我也没什么好怕的,这件事是我一个人的秘密,我憋着太难受了。我喜欢宋叔叔。”
    “…”安歌特别佩服明雁的直白,上辈子和宁休没公开时,看着宁休的眼神就浓到无法遮掩。上辈子,也是明雁先表白的,还被拒绝了,后来折腾好久两人才好上。
    明雁又道:“不过,也只能自己心里喜欢。宋叔叔是直男,而且,他有女朋友,是个很好的人。我们两家又是这样的关系,唉。”
    安歌有点心疼:“那你——”
    “我不能怎么办啊,我是小孩子啊,即便我跟他表白,他也会说我是小孩子不懂事,反而会回避我吧,那就这样吧。反正我还是小孩子,还能趁着这个身份多见见他。长大后会怎么样?谁知道呢,再说吧。说不定哪天,他就结婚了。”明雁说着有些失落了,再问安歌,“你呢?”
    “我?”安歌好笑,“我没怎么样啊,他不是喜欢我。他这个人,比较神奇,他觉得我长得好看,就成天跟着我,厚脸皮。”
    明雁笑:“喜欢长相,那也是一种喜欢啊。”
    “可终究不是真正的喜欢,是很肤浅的喜欢,我才不要。”
    “那你自己呢?”
    “我没有什么啊,我们家什么样子的你也知道的。我要赚钱,我想给我妈开个她自己的蛋糕店,还想给我妈买大房子。我还想好好演戏。其他事情,我是完全不在意的,也没有时间在意。”
    明雁点头表示赞同,拿起倒着果汁的杯子与安歌碰杯:“祝早日赚大钱!红遍全宇宙!”
    安歌笑着,也举起自己的果汁杯,两人干了个未成年人的杯。
    话虽如此,明雁把他送回家,看到严言站在门口等时。明雁又笑着贴近安歌说:“你真的只是因为你妈妈,才决定不搬家的吗?我觉得他就是喜欢你啊,你看他的眼睛。”
    安歌将他推开:“谁要看一只傻狗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