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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接过酒杯却不喝酒,等那姑娘掩饰被他盯着的羞涩自己先喝了一口,才时机将降好地凑上去在甜蜜的吻中与她分享酒浆。
    没人觉得他这么做不对。
    他可是楚松落。
    他生来就是含着金汤匙的富豪之子,他是古往今来最配的上“天才”一词的人。他又聪明,又天真,又容易倦怠。更何况那种独一无二的人格魅力——女人都将他看作令人心碎的孩子,男人——按理应该成为男性公敌的他对于男人来说,也是赤诚有趣的朋友。他的忧郁,他的浪荡,他的微笑,他的一举一动都是公共的焦点——没有人不愿意宠着他。
    对他而言特殊的人,大约就是路飞光了。
    路飞光是个男人——这倒无所谓,离经叛道的事,楚松落做起来都是家常便饭。路飞光自然也是好看的,可是他像是移动的公文处理机,有一种机械式的冰冷。这可不是影视剧里常有的那种禁欲系的、让小姑娘们大呼闷骚帅的、有魅力的冰冷,而是纯粹的、让人觉得无情无欲——最重要的是极其无趣的冰冷。
    楚松落喜欢路飞光,这可是给不可思议一词最好的注脚。
    但果然,不可思议永远都是昙花一现,楚松落很快又变成了大家熟悉的楚松落,花天酒地,夜夜笙歌。
    所以路飞光冷着脸穿过人群去找和那姑娘拥吻的楚松落的时候,大家都窃笑着向他投以善意的嘲笑:瞧吧,了不起的楚松落又捕获了一名猎物——
    可楚松落见到路飞光来了,显然是有一点慌乱的——只有一点。他放下酒杯,懒洋洋地抱住路飞光的腰,将下巴压在他的肩膀上,亲昵地叫他:“飞光!”
    路飞光说:“我很闷。需要出去一下。”
    楚松落表示赞成,“是的是的,我也需要一点新鲜空气,也需要你和我一起。”
    高塔的观景阳台上空无一人,隔着一道落地玻璃门,大厅里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就被收拢起来。夜空是静寂的,但只要向楼下看一看吧,繁华都市的霓虹中狂欢的人、狂悲的人间百态都在。
    这是自然而稀松平常的,只是楚松落却永远有一种孩童的好奇,他对每一场欢乐与别离都兴味盎然,却也总是厌倦的很快。他并不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浪子,他只是普通的多情。他爱每一个想让他爱上自己的人,却厌倦得也很快。但没有人会怪他——曾被他所爱的人,都能得以窥见他无害干净的内心,并下意识地觉得自己有责任保护他、原谅他。更可怕的是,对于下一个爱的人,他总是像对待初恋一样赤诚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