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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天齐微微扬头。
    大熊得了令,往前两步,将任榆放在朗稔手里。
    一狼一熊交接的那一刹那,朗稔脑海里迅速闪过一个念头:
    他能否在一秒之内杀掉这只似熊似猩的怪物,然后再杀掉看起来手无寸铁的宋天齐?
    如果成功,不管脑子里的那只蜘蛛会不会要了他的命,至少任榆安全了。
    可是,如果没成功呢?
    他死了,任榆怎么办。
    被宋天齐带走的话,他的未来……想着曾经在实验室里的日子,朗稔心中一紧。
    不行,暂时不能冒这个险。
    他没有把握能在一个呼吸间将这头怪物和宋天齐尽数灭杀。
    而且,谁知道宋天齐有没有留后手,这个狡猾恶心的老狐狸,绝不会把自己置于危险之地。
    垂下眸子,掩盖住眼中的思绪,朗稔平静的接过任榆。
    宋天齐在旁边静静看着,当朗稔没有任何异样的接过任榆时,他的手慢慢放开了左手中指上戴着的一枚蓝色戒指。
    “走吧。”
    大熊佝下腰,将轮椅小心翼翼的放在背上,四肢并用朝山下跑,速度非常快。
    朗稔抱着任榆跟上。
    等他们都消失后,一只灰毛兔从草丛中钻出来,两只耳朵弯起,来到朗稔刚刚用手捶出来的沉坑处,鼻子嗅嗅,然后钻进洞里,刨啊刨的,刨了样东西出来。
    那是一根红绳串起来的鱼鳞,之前任榆送给朗稔的。上面有任榆的血,是任榆给予朗稔的人鱼守护。
    朗稔之所以会将它留下,是因为怕被宋天齐看到,到时候由这片鱼鳞,再联想任榆的名字,会轻易的将任榆的身份猜测出来。
    却没想到,会被这只灰毛兔给刨出来。
    灰毛兔似乎觉得挺好看,聪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