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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一时盛行。
    然而“白虏”大都性烈,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一旦被抓,逃脱无望时,便想方设法尽,最终人锐减,几乎灭族。
    侥幸逃走和没有被抓住的残部往北面的荒原迁徙,重新集结成部落,从此发誓与中原人不共天。
    恶劣的环境逐渐造就了他剽悍的体魄与风俗,百余年后,狄人
    便再不是软弱欺的“白虏”,而是令边关闻风丧胆的杀神……
    齐绍听得心惊,仍不敢置信地摇头:“不,这与我读的史书不……”
    岱钦抓起皮,仰头喝了一大水,继续道:“你的史官写的然是你的‘历史’,草原的历史,有草原人铭记。”
    “如你站在夏朝的立场,觉得我是侵略者,但其实一切不过是因果报应,若不是你先祖种因,又何来日的果?”
    岱钦勾唇笑了笑,笑容中带着戏谑,又满着毫不掩饰的野心:“何况这皇帝他靳家人当得,我就当不得?承煜,这不公平。”
    原就该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天共主,者居之。
    第26章 金错刀
    岱钦说得理直气壮,让人几乎无从反驳,齐绍垂眼,没有再说话,只是沉默地脱岱钦的外袍,顾整理起衣冠。
    话题就此终止,岱钦用树枝拨了拨火堆,也站起身开始穿衣。
    齐绍仍有些腰酸,身上却清干净,后穴也像是被清理过,除了被使用过度而留的轻微异物感外,再没有别的不适,大概是岱钦在他睡着时抱着他去河边洗过。
    不过岱钦应该是从没有帮别人穿过衣服,齐绍解开系得乱七八糟的衣带,又重新拉好系紧,忽然感觉到一点微妙的不。
    他隔着衣料摸了摸,面色微讶,抬眼看了岱钦一眼,又意识地摸了一把腿间——那几枚金环,竟都不见了踪影。
    岱钦将他迷茫的神色尽收眼底,笑了起来:“我看你好像不大喜欢那玩意,就给你取了。”
    说着,还颇有些惋惜道:“其实我觉得挺好看的。”
    齐绍不觉得好看,那金环纯然是他屈辱的象征,此时取来,他终于长长地松了气,如解掉了某种无形的枷锁。
    草原上夜间有狼群没,露宿并不是什好选择,再强的武士若单独遇上群狼亦讨不得好,他来了那久,也是时候回营。
    齐绍把原来那匹胭脂马的辔头与鞍鞯解了,套到新得的白马身上,白马初时似有些不习惯,踱着步不停地甩尾,最后却还是垂头,任由齐绍摆弄了。
    岱钦看得有趣,笑着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