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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去了。”
    “让你饿肚子, 我也太不称职了。”常胜低头看了看她拉住自己的一双小手, 白白嫩嫩的, 软得不像话。他收回目光:“一晚上了就知道担心那兔子,可算也关心一下我了。”
    言罢,他指了指自己平时藏东西的草堆:“我拿点家伙再出去,不会有事儿的,放心吧。”
    听他这样说,是铁了心要出去,岳诗双便不再阻拦,放开手点点头:“那你自己当心点,早点回来,我等你。”
    常胜撇了一眼还昏睡在稻草堆上的大洪,心里那种被比下去的劲儿总算消退了一些,从洞口拎了两块趁手的石头,转身出了洞。
    岳诗双记得原文里说过,隼族长年生活在峭壁上,对于生活在尖齿岭、享受优渥资源的狼族始终虎视眈眈。如今即使被狼族部落放逐,看到大洪身上的伤是被隼族弄的,想必常胜心里也难免会起波澜。他是部落头狼的儿子,身上那股子责任感是不会轻易消退的。
    所以这趟他出门,大概不仅是要找猎物,最重要的还是打探一下隼族的动向。岳诗双没有理由再拦着他。
    她找了一块干净些的小兽皮,沾了水替大洪把各处伤口擦了擦。身为兔族,大洪的长相与粗犷的常胜简直天差地别。她依稀记得,大洪出生时,部落发了洪水,才取了这样一个名字。实际上他本人长相有些阴柔,白白净净的,有一点像女孩子。也难怪一身肌肉的常胜会轻视他。
    这会儿他失血过多,嘴唇干裂,面色更显的苍白了。
    替他擦好了伤,岳诗双又拿烧制的最小的罐子,撑起他的上身,给他喂了些水。
    一口水喂进去,他喝了三分,咳出了七分,也总算是又睁开了眼睛。
    “双双……”他费力地往后错了错,用自己的力量支撑着上半身,伸手接过她的罐子喝了几大口,脸色才稍稍好一些。
    身上伤口太多,想必是隐忍着巨大的疼痛,明明是夜晚凉飕飕的山洞里,他的额头却渗出了好多细细密密的汗珠。
    “很疼啊?”岳诗双伸手替他擦了擦。
    大洪摇摇头,望向洞口:“还好,可以忍耐。他呢?”
    岳诗双知道他是在说常胜,于是回答道:“去打猎了。”
    大洪一怔,垂下眸子感叹:“他看起来像是狼族的。最近尖齿岭附近的山头猎物紧缺,不仅狮族时常出没,隼族和狐族也出来跟狼族分一杯羹。他没有把我当了猎物,看来对你很好……”
    猎物紧缺……岳诗双听言有些意外。这几日常胜出门,时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