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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箩筐掉在地上,馒头撒了一地,我扑进他的怀里,哭着喊:“檀殊……”
    他的音容相貌并没有发大的改变,变的是我二人的身份背景。
    上一世,我从小在南风馆大,他是我的恩客。
    这一世,我是惯养的小公子,他成了落魄穷书。
    我抱着他不放,又哭又笑,像个傻子。
    他却不记得我了。
    他正人君子一般将我从怀中拽了来,从始至终没碰我一,但是等他看到我的脸后,我却明显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怔愣的色。
    他呆呆地道:“这位公子,我是不是在哪见过……”
    我笑了,抹了抹鼻涕,伸一只手向他做我介绍:“我叫凌箫。”
    “凌箫……”他重复着这两个字,脸上却一片茫然,半晌,好像是确定了我确实不曾见过,他才笑着对我说:“你好,在檀殊。”
    我又不争气的哭了,因为这句话我等了不知道年。
    他犹豫着,好像想给我眼泪,刚抬起手又顿住了,他看着己抬到半空中的手,有些疑惑和茫然。
    我捡起地上的馒头装在筐里,一脑给他,说:“都给你。”然后头也不回的跑了。
    我捂着,心脏怦怦直。
    从此以后我每天都赖在他家。
    看他读书看他写字,他的字还跟前世一样好看。
    我在心中安己,他入了回就好,哪怕不记得我,我也依旧心满意足。
    一日,檀殊刚刚练好一张书法,他忽然对我说:“你怎是盯着我瞧?”
    我歪着头笑:“因为喜欢你呀。”
    他似乎丝毫没有料到我这说,那张温玉的脸蓦地红了。
    他轻咳一声,别过头去,道:“不胡言。”
    我在心中窃笑,这一世的他真纯情。
    终于到了檀殊赶考的日子。
    京城离我家住的地方并不远,因此他才会选择在这个地方暂时落脚。
    那天了大雨,我背着家里人去送他,临走时我把一块玉佩交给了他。
    前世我在南风馆的台上一舞,他不经意初遇,他就是用这块玉佩赎了我。
    檀殊连连推却着,摇着头:“不行,这太贵重了。”
    是这本来就是你的东西啊。
    我把玉佩别在他腰间,衬的他整个穷书都贵气了不。
    我笑着趁着他不注意一亲在他嘴上。
    檀殊惊愕的脸色爆红,头打卷:“你、你你……我、我……”
    我眨眨眼笑着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