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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到了集体活动的好处,能看到淳于让穿西装,何尝不是一种福利?
    他今天真是极为英俊。很少会用英俊二字夸赞十七岁的少年。但他现在除了英俊别韵找不出第二个词。她一直知道淳于让骨相极好,模样英气,但完全和成熟男人沾不上边。他是健康的,笑容是灿烂的,扬起的嘴角和摆动的衬衫都是恰到好处的少年气味,要怎么描述呢?
    他就像炎炎夏日里,在太阳下坐了叁个小时后,水分脱干了雪中送炭的那瓶玻璃罐清凉汽水的“啵——”了一声后,散出的那一缕喷向眼前的轻薄的烟。
    短暂又极其让人沉醉留恋的美好。
    而今天,他却盛装出席,设计简单的黑色西服,剪裁完美的白色衬衫,一折不扣的领结刚好遮住一半他滚动的喉结。宽肩窄腰,别韵说过,这是一具朝气蓬勃的身体。她突然渴望的想要知道这华丽的布料下的身体,是什么样的?
    台上的其他的灯光慢慢暗了下来,那一盏照进灵魂的灯刻画出淳于让的侧脸,高挺的鼻梁,略带严肃的神情。随着他坐下的动作,西裤向上缩了一截,露出同色系的黑袜,包裹住脚踝,别韵觉得她甚至能清楚的看到那根明显的跟腱筋。
    台下安静下来,淳于让开始抬手奏响了第一个音。他没有夸张的表情和动作,从头到尾就是老老实实的弹,他不需要再有什么用来撩人的设计,全场的女人都被他迷的七荤八素,包括本来在隔壁打扫厕所听到尖叫声冲进礼堂后门的保洁大妈。
    当弹完第一小节,别韵听出来了。这怎么可能。
    别韵是没什么音乐细胞的,她唱歌都能十个字唱出十一个音。但她绝对知道这首曲的。她唯一收藏的两首钢琴曲就是《memories》和《卡农》,是偶然的一次看一位国外博主的弹奏别韵被迷住,翻来覆去听了七八次就收藏在了歌单。
    这,怎么可能?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
    她不自觉捂住嘴,眼泪一下掉了出来,欢快的歌竟让她听出眼泪,真是奇葩。
    她记得的,她记得这首歌的歌词
    “WhenIbelievedinforeverand
    Everythingwouldstaythesame
    Nowmyheartfeellike
    Decemeberwhensomebodysayyourname
    'CauseI'treachouttocall
    YoubutIknowIwillone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