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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起来对什麽都不在乎的人,才是最可怕的。
    这次的事件,让Lee更加深了这个认识──江若水对待什麽事情都那麽淡然,包括打动他的心的顾善。
    虽然不知道细节,但是Lee多少能猜出,江若水做得有多绝。也不能怪他臆测啦,谁看见顾善日渐黯淡的眼神,都多少会於心不忍,或者拍手称快──他自然绝对是後者。
    顾善觉得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见到江若水了,但其实也就一个月而已,四个星期,三十一天。每天一睁眼的念头就是,想他,好想他。
    忍不住打电话,那头每次都淡淡的,很是礼貌的和他对话。发短信和发邮件,回信也都是温和有礼的。
    疏人於千里之外。
    顾善嘲笑自己,居然是在分开之後,他了解了江若水的想法和习惯。
    有人说,忘掉一段感情的法宝是新欢和时间,如果忘不了,就是新欢不够好,时间不够长。他没有去寻找新的恋情,甚至保持著良好的居家男人的习惯,朝九晚五按时回家。也不是时间不够──问题的关键在於,他不想忘掉。
    他至今仍觉得骨头都在疼,但是又奇异地喜欢这种疼痛的感觉,生怕哪一天忘记了,就完全失去了江若水。
    可笑的是,他确实已经完全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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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在好想睡觉,撑著把这个码了,精神恍惚,虐得也不给力啊……
    苹果派 14
    早上醒来的时候,顾善先是对著天花板眨了眨眼,然後无奈地翻身下床去盥洗室,梳洗,和洗内裤。
    动作很娴熟,因为已经连续好几次了……看著镜子中带著胡渣的下巴的自己,顾善只是叹了一口气。
    只是梦见了江若水而已,反正都习以为常了。
    穿戴好以後就直接出了门。以前若水在的时候,他一般会做早餐,但是现在,反而不想吃。
    分开了一个多月,从开始的仿佛得了失心疯一般,到现在其实已经不那麽难受了,顾善想著,或许自己已经习惯了吧。
    其实也是,现今社会,聚散离别是常事,感情的事情,合则来不合则散,没有谁失去了谁就活不下去。江若水,他就是这麽想的吧?
    发动了引擎,习惯性地看向右边的副驾座,然後才自嘲地笑了一下,开车去上班。
    熟悉的路,熟悉的时间,熟悉的车况,但是顾善就是有办法把车开到了护栏边上。回过神来的时候他自己都不知道发生了什麽,只感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