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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头,掌柜立刻殷勤地在前头带路,“听闻国公与沈公子来,厨房那头特制了几道新菜,您二位等会试试合不合口。”
    凌风楼与别的地方不同,它并非立在道路旁边,在酒楼前,还有个极其雅致的院子。二月天气已暖和起来,院子里花繁叶翠,极富生机。
    院子里假山流水花园都不缺,打理得极精致,客人沿着回廊走进来,一身尘气慢慢褪去,更能心平气和地品茶喝酒吃美食。
    荀飞光定的是包厢,有独立的小道能直接通往包厢。
    包厢在二楼,三面开窗,既能看到外头的院子,也能看到大堂的情景。
    荀飞光是贵客,他与沈歌一落座,面貌清秀的伙计们陆续进来,几息时间,菜便上齐了。
    热气腾腾的菜香味氤氲开来,直往人鼻子钻。
    “试试合不合口。”
    “感觉不必试,我都知道好吃。”沈歌坐下先给荀飞光夹一筷子菜,接着才往自己碗里夹。
    盛名之下无虚士,沈歌咬下第一口肉,发现这菜好吃得简直令人热泪盈眶。
    荀飞光在一旁慢慢给沈歌夹菜剔骨头,俊美的脸上一派悠然,他眼含笑意,“多吃些,你近来太瘦。”
    “荀哥你也吃,别光给我夹。这菜味道真不错,满是人间烟火味。”
    沈歌一边啃着骨头一边说话,话有些含糊。
    与荀飞光在一起后,他在荀飞光面前向来放得开,脸上沾了菜汁也不管,只和手上的这块骨头较劲。
    等他啃完这一块肉骨头,荀飞光用手帕给他擦脸,沈歌主动把脸伸过来,还朝荀飞光笑了笑,直笑得荀飞光胸腔内那颗心跳动得越发急促。
    荀飞光面上不动声色,随意问:“喜欢这里的菜?”
    “还不错,这里的菜浓油赤酱,比较入味。”
    荀飞光闻言心中想着是否要把厨子请回去。
    荀飞光这次带沈歌出来唯一的目的让他好好吃一顿,最好能将先前掉的肉给补回一点。
    沈歌倒是吃得极香,不想吃到一半便被人搅了局。
    凌风楼是酒楼,哪怕再幽静,这座历经三朝的老酒楼每日也有无数客人过来享用美食。
    若客人们声音如常地聊天,沈歌所在的包厢内不会听到任何一点声音,但底下若有人吵架,那又不同。
    沈歌原先还没在意,不想听着听着就听人提到他,提的还不是他的名字,而是那个令人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的“艳昏公子”。
    沈歌这下坐不住,他与荀飞光对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