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无此人 [刑侦] 第105节(第 4 / 5 页)
的本能机制,生前跳楼会出现全身关节处普遍骨折的现象。如果是死后跳楼,那只有最终与地面接触的那个部位存在骨折现象。
    此外,生前跳楼,死者的伤口会出现生活反映。血小板的作用会导致伤口有凝固的血块出现,与此同时,内脏、体腔出血的情况会比较严重。死后坠楼则与之相反。
    而祁臧从宫念慈那里听到的话是:“绍岳山的尸体特征呈现出生前坠楼的现象。所以他跳楼的时候还是活着的。”
    什么情况?
    难道尸检结果显示他真是自己跳的楼?
    祁臧又问:“那有没有可能,他跳楼的时候,被麻醉了?或者被打晕了?”
    “应该不会。”宫念慈摇头,“他的体内没有检测出任何麻醉成分。后脑的伤口就是坠楼造成的。我已经开颅仔细检查过了,暂时没有发现有击打的痕迹。”
    “我怎么也不信他是自己跳的楼。还真是邪门了。”祁臧不由感慨,很快他想起什么,“我再跑趟技术部。”
    基于物理学规律,人从越高的地方跳下去,会距离大楼越远。市局的技术刑警们通过总结大量规律、以及数学推演,得出了自杀者跳楼的相关规律,比如如果从五楼跳楼,死者距离建筑物在1米左右。
    这次现勘的时候,技术部对尸体距离大楼的距离、以及绍岳山住处的高度做了精准的测量。
    这会儿他们给到祁臧的结果是,死者的距离超出了正常自杀跳楼时应有的范围。
    也就是说,绍岳山在坠楼时,很可能受到了外力的作用。
    根据力学原理,把他推往楼下的力,有一部分可以分解至水平方向,这个方向的力就导致了他往建筑物以外的方向移出一段距离,超出了正常自杀跳楼应该有的距离。
    这个结果是喜人的。
    这好歹能证明,绍岳山有他杀的可能。
    技术部的同事最后总结道:“当然,也有他在跳楼前想办法助跑了几步的可能。但阳台外墙是有高度的,这种可能性相对较小,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祁队刚才说,他体内没有麻醉剂什么的,那么他就是在清醒的状态被人推下去的。凶手首先多半是他的熟人,这才有进入他的房间、和他一起上阳台,再趁其不备把他推了下去的基础。
    “另外,死者体重有将近180斤,就算是熟人作案,凶手是女性的可能性也相对较小。凶手应该是一位高大、有点肌肉的男士。”
    高大、身材壮实……
    那个齐昊居然符合这个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