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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在阿帕要驱逐他的时候——因为部落不可能养一个没有雄性只能吃白饭的雌性,如果愿意为部落繁衍后代还好,但是陈晨已经明确的拒绝了多次雄性的追求,并表示单身,那么也不能怪部落不讲情面了——我终于做了决定,我喜欢他,无论他有没有孩子。
    我提出了由我养他,阿帕只是定定的看了我许久,终于叹了口气同意了,阿帕也知道,他改变不了我的决定,即使我大多数时候都听他的。
    那两个月,我过的快乐又心酸。
    看他吃着我摘得果子,我猎的肉食,我采的叶子,那种满满的幸福感,快要溢出来一样。
    可是心酸也无比明显,因为他什么都不知道,我也不会让他知道的,他刚刚死了伴侣,我不想趁人之危。
    但是我没想到,他竟是这么聪明的一个人。
    看着他做出来的藤甲,我亲自实验过,用爪子抓了好几下都抓不开,我的爪子可是能生撕野兽,却抓不开藤甲,足以证明这种藤甲的防御性多么的强悍。
    部落的人都沸腾了,我看着小晨,心里止不住的骄傲,这就是我看上的人,我的眼光真不错。
    阿帕邀请他加入部落,看见他只是稍作思考就答应了,我的心里很高兴,这样,他就不会走了吧。
    可是我没想到随着小晨的出名竟然还带来了大批的追求者,在又一次揍了一个送他肉食的情敌后,我呼出一口气。
    不行,不能再让这帮混蛋这样下去了,我不能默默守护了,我要光明正大的站在他旁边,挡住他所有人追求者。
    之后我守在他的门口,学着别的兽人送花送水果送肉食,即使他拒绝我还是一样的送,阿帕说,他当年就是这样追到阿姆的。
    嘿,忘了说,阿姆和他的关系很好哦。
    后来是兽潮。
    那不是我第一次经历兽潮,却是我见过的规模最大的兽潮。
    铺天盖地的野兽奔腾而来,部落外的石墙被撞得轰隆作响,每一个雄性兽人都站在墙头驱赶着野兽,而我,则带领另一波兽人挡着大门。
    数不清的野兽向我冲来,我和另一些兽人死死堵着这方寸之地,他累了,他上来,轮流替换着。
    忘了有多久,身上的伤口也不知添了多久,甚至连吃饭,都是就着生肉喝着生血。
    终于,兽潮退了。
    那一刻,再世为人的感觉。
    我瘫在地上,过了好久,才恢复了些力气,拔腿向阿姆那里走去。
    小晨还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