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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自足。程诺刚被送到乡下的时候,奶奶是不愿意留下她的,哄她走,可是送她去的人,早就走了。程诺也倔,独自走到村口,却记不得来时的路,是往左,还是往右。她就坐在路口的石头上,一坐到天黑。
    黑到路上再没人经过,也看不清人影的时候。奶奶打着电筒,找了过来。也没说话,牵着她,带回家去了。
    从村里到镇上的学校,程诺要走半个多小时。冬天的时候,天不亮就得起床,往学校赶。奶奶总是比她更早起,做好早饭,热在锅里。有时候是一碗面条,有时候是前一天剩下的饭菜。可不管是什么,总是热乎乎的。
    程诺在乡下的六年,那个家是没有给过生活费的。她所有的花销,都是奶奶种菜卖菜所得。一个书包,缝缝补补背完了六年小学。升初中的时候,她想要个新的。奶奶没说买,也没说不给买。程诺周末跟着去镇上卖菜,一直卖到中午,也没卖完。她记得当时奶奶也是这样,对着过往的每一个人,说:“买吧,自家种的菜,便宜,买点吧。”
    那天,卖到下午,才卖完所有的菜。奶奶用卖菜的钱,给她买了个新书包。
    程诺站在原地,看着老太太被孙子搀扶着,渐走渐远,却仍是回过头来看她。眼里带着期盼。
    她突然脑子一热,冲他们喊道:“我买!这房子我买了!”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有台词了~
    第4章 安家(捉虫)
    程诺没有多少钱,可以说是个穷人。
    毕业就结婚,工作四年,普通的一名小编辑,工资不过五六千。林以安的工资比她高。两人加起来,每月也有小两万。但在城市里生活,花销大。好在程诺从小节俭惯了,每个月无论如何也要先存五千。四年下来,存了二十万。
    这笔钱,本来是打算买车的。离婚的时候,林以安都给了她。是她的全部家当。
    说要买下那栋房子的时候,她是脑子发热,一时冲动。说出口就后悔了。可是当老太太哆嗦着手,拿出一张可以称为古董的、泛黄的房契,交给她时。她突然感悟,那栋房子,将要属于她了。独立地、完整地,属于她一个人。可以让她称之为家的房子。
    荷叶洲的房子都没有房产证,不需要过户,就连这张房契,其实都是多余的。上面的章印,出自早巳没有法律效应的民国政府。整个买卖过程,只是简单地写了一份购房协议,双方签字画押,去村部盖了个章,程诺就成了房子的主人。前后不过两个小时。
    至于价格,也的确如老太太所说,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