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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
    常乐路酒吧街,便是这么一处所在。
    长腿向右一转,他熟门熟路地走进一栋金碧辉煌的高级会所。
    “言峥,好久不见,又过来打工啦?”一个打着领带端着托盘的男人熟稔地跟他打招呼。
    李言峥点点头:“李哥好。”
    从前年开始,他每年寒暑假都会来这个会所打工。
    领班经理是他出了五服的远房堂哥,好歹有些面子情,多多少少肯关照他一二。
    小地方,也没人管他是不是童工,不然,他还真要为学费和生活费发愁。
    没办法,他那个爹,半点也指望不上。
    其实,早早辍学也没什么,反正他在学校也不过是混日子,混个高中学历。
    或许是——骨子里到底有一点不甘心吧。
    虽然高中毕业和初中毕业并无多大不同。
    去更衣室换好统一的制服,千篇一律质地廉价的衣服穿在他身上,身价暴涨,竟像是名牌货。
    他熟练地打好领带,走到吧台端酒。
    调酒的女孩子穿着性感暴露的兔子装,胸口另两只兔子呼之欲出,看见李言峥,轻佻地伸出手摸他脸,一个劲儿发嗲:“哎呀!言峥哥哥!我都好几个月没见你了~可想死我了~”
    她敢打赌,会所中的女服务员和公主,全都意淫过李言峥。
    又帅又酷,偶尔坏笑一下,简直能迷死人。
    李言峥抬起托盘,挡住散发着浓浓香水味道的手,眼风轻描淡写地扫了她一眼。
    不知为什么,女孩子心里有些怯,立刻放尊重了些,又殷勤地递给他两杯酒,指指不远处的两个女人,小声道:“那两个是富婆,你把酒给她们端过去,随便说两句好听话,她们出手肯定大方!”
    心里泛起止不住的暴躁和腻味,李言峥阴沉着脸“嗯”了一声,将酒水端过去,却公事公办,一句多余的话都不肯说。
    他是来打工的,不是出卖色相的。
    穿着皮草戴着大粗金链子的中年女人正伸长脖颈往舞池里搜寻猎物,跟同伴抱怨说一晚上都没看见什么好货色,冷不防身边送过来一位,立刻眼睛都亮了。
    “小弟弟,你今年多大啦?”女人妩媚地笑着,完全不知道脸上厚厚的粉已经斑驳,在刺目的灯光闪烁下,简直有些惊悚。
    李言峥面无表情地将两杯酒放在桌上,说着千篇一律的服务用语:“两位女士的酒已经上齐,请慢用。”
    “别急着走啊!”女人伸出血红的蔻丹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