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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伸出了手。
    姜九笙上前,握住。
    很凉,掌心干燥,骨节比她想象的还要纤细,肤色几乎同她一般白。走近了她才嗅到他身上有淡淡消毒水的味道,夹杂着薄荷香,不刺鼻,很舒服的感觉。
    就如此,她摸了一个陌生男人的手,唯一的感觉就是——不想撒手。只是不便太放肆,只握了几秒就松了手,道了句谢谢。
    对方说,不用谢。
    他说:“我叫时瑾,瑾瑜的瑾。”
    时瑾。
    真是个温柔的名字,念起来像江南小镇的吴侬软语。
    她回:“姜九笙。”
    时瑾轻笑,漆黑的瞳很亮:“我知道。”
    姜九笙想,大概因为她是个歌手,还尚且有几分名气,只是,时瑾看上去并不像喜好摇滚乐的新新人类,她觉得他更适合爵士,轻柔优雅,是音响乐里的贵族。
    没有再攀谈,他们一前一后出了电梯门,背对着各自回了自己的家。
    “哒。”
    门合上,时瑾抬起手,蓦然怔神,许久,垂下眸,抬起手,虔诚又痴迷地吻了吻掌心。
    “笙笙……”
    他喊这二字时,温柔得听不见了尾音。
    夜九点整,莫冰的电话打来。
    姜九笙开了免提,一边往脸上拍水乳,一边朝衣帽间走去:“到了?”
    “嗯,在你楼下。”
    “我就下来。”取了件白色高领的针织毛衣,黑色卫衣搭配,姜九笙蹲下系鞋带,随口聊道,“莫冰,我多了个新邻居。”
    她性子并不热情好客,这突然被提到的新邻居,自然是有些不同。莫冰问:“重点是?”
    姜九笙背了布艺小包,锁门,朝电梯口走去,卫衣的帽子罩在头上,她低着头,嘴角带了笑,对着电话道:“他的手漂亮的不像话。”
    手控患者的重点永远在手。
    莫冰玩笑:“心动了?”
    姜九笙很是坦荡:“嗯,想私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