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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应了一声,实际上,霍戎身上的混血特质并不多。肤色是风吹雨淋的深麦色,眼睛是黑色,头发剃得很短,是棕色的,只有轮廓,只有轮廓能看出一点西方人的深邃。浓眉和上眼脸距离极近,他是单眼皮,眼窝很深,不笑的时候眼睛迷人,笑的时候眼神又柔软,黑亮澄澈。男人鼻子很挺,在侧面看时尤其,胡子是刚刮的,残留着的胡茬很性感,是非常英俊的男人,半点都不像骗子。
    关于他的过去,赵远阳只知道他曾经在非洲做过雇佣兵,放着好日子不过,十几岁的年龄便去了战乱而贫穷的国家,过刀尖上舔血的生活。
    他们雇佣兵都做些什么,赵远阳不清楚,也没问过,只知道他身上的那些伤口,大多都来源于这段经历。
    赵远阳把护照还给他,“你有我外公的亲笔信吗?”
    “信?”他愣了下。
    男人很诚实,根本不会撒谎,或者说他没能来得及编造一个“亲笔信”的谎言,不过若是他想骗赵远阳,赵远阳是一定没法发现的。
    赵远阳得到他的答复,心里也恍然大悟了,大概那个所谓的亲笔信,是骗自己的下下策,结果自己还真吃这套,还真以为外公曾经把自己托付给了这个近乎陌生的男人。
    “没有信也没关系,我相信你。”他想好好对待戎哥,他知道这个人怎么也赶不走,除非说出伤他自尊的话来,但他内心深处,并不愿意重蹈覆辙。
    赵远阳有些发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