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黄粱 第64节(第 2 / 4 页)
候自己在家设计些衣服。而严琛最喜欢的, 就是向上爬。
    他天生是做商人的料, 长袖善舞、能屈能伸。只可惜起点太低, 不得不从泥泞里摸爬滚打。
    最开始只是最简单的被灌酒、被羞辱、被瞧不起、被忽视,但是他都不在乎。泥泞里爬起来的野兽要比温室里的尊贵花朵坚韧上百倍。
    更何况还有梁风陪在他身边。
    浑浑噩噩、满腹怒火回家,还有梁风会陪在他身边。
    帮他清理身子,给他喂甜甜的醒酒汤。
    柔软的、温热的身子,一把就能全部抱在怀里,填补所有白天的冰冷。
    像是抱住他的整个世界。
    原本也就是这样吃力却也甜蜜地一起往前走,却在有年冬天的时候出了事。那时严琛的事业正有起色,公司里他逐渐开始说得上话。锋芒毕露也是最危险的时候。
    公司的掌事年纪渐长,下面开始两派竞争。高层之间多少忌惮着些,但是下面的人便成了警告、威胁的最佳砝码。
    严琛在一次酒局后被人拖进巷子里暴打,梁风接到医院电话之后,在病床上看到了浑身裹满纱布的严琛。
    他眼睛肿得睁不开,握成拳头的手鲜血淋漓。
    无凭无据,巷子里监控提前被人破坏。
    可严琛心知肚明,这是对方给他们的敲打。打不到他上司的头上,便打到了他的头上。
    上司为了息事宁人,更是不会为他出头。反而责怪他自己不小心,叫自己白白折损一枚棋子。
    严琛在家里躺了一个冬天,梁风每天起早贪□□他清理伤口、熬煮饭菜。
    冬天过去,梁风问他要不要辞职。
    严琛摸着自己小臂上那条十多公分的疤,笑得浑身发颤:“我怎么可能走,我要留在这里把那些人全部弄死。”
    被捅的野兽不会逃走,只会反扑上来疯狂撕咬。
    严琛重新回到公司,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
    梁风开始时不时发现他晚归时身上的香水味,问他他就坦诚说的确是见小姐了,但是是为了客户。他偶有逢场作戏但可以向梁风保证绝不上床。
    后来听见他电话里时常谈到“监视、窃听”,梁风惊心胆颤地提醒他千万不能做违法的事情,严琛也只无所谓地笑笑说不会,只是生意场上的小手段。
    再后来,他顶替了那个上司的职位。鹬蚌相争,他变成最有力的竞争对手。只要给对方致命一击,他就能登上这家公司的顶峰。
    所以他想把梁风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