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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支持,渣作者才有了更新的动力QAQ
    第19章 几件小事
    连召总共也没跟素问牵多久,就被拍到了。是在福利房那边,虽然大多数未婚雄虫选择将房屋出租,但也有不少已婚雄虫直接住在这儿,还有比较懒的雄虫直接交换了住处,所以那附近还是雄虫比率最高的地方。
    估计哪个记者就在那里蹲着,看连召有点眼熟就拍了吧。连召知名度不算高,他干的事儿挺有名的,但是真能认出他的脸的恐怕寥寥无几。记者除外。
    啧,真是闲。
    “这是什么新鲜的姿势?”
    “刚和我家雌君在大街上试了一下,回头率挺高的,他还脸红了,可爱”
    “强行拉朋友手试了试,路人看我们的眼光怪怪的……”
    “有什么含义吗?连召阁下为什么要跟程律师这么做?”
    “因为他们是朋♂友啊”
    “当然是因为伟大的友谊了”
    “我已经不认识朋友两个字了”
    连召看完网友评价后,默默把网关了,决定装死。这个东西吧,实在是解释不清,要不然要么就撒谎吧,要不就硬着头皮承认自己立的fg倒了。想想都很可怕。
    素问当然也看到了,他又蹭过来握连召的手,嬉笑着说道:“这个姿势有什么含义吗?”
    “……代表了我们伟大的友谊。”沉默片刻,连召正义凛然地说道。
    素问笑得打跌。
    素问其实不是很在意网上那些舆论,因为雄虫已经到手了,别人说两句就说呗,都是假的。至于连召立的fg?反正自从连召打赢那场官司后,已经陆陆续续有超过一千个雄虫过完25周岁生日也没有结婚了,不多,但也不少,足以证明他们的胜利是有意义的了。连召立的fg倒了最多是一场趣闻,而不是关于告智脑一案的舆论危机。
    当然,最主要的是,立fg的不是素问……
    福利房的地段不错,还挺抢手的,连召只挂了一个晚上就顺利租出去了,是另一处福利小区的一对雄雌夫夫租的。这对伴侣中的雄虫找了份工作,离连召这处房产比较近,他们二人就搬来了。
    连召设的条件还挺苛刻的,一雄多雌组合不要——他对这种结合不置可否,不过也不算太喜欢;孤身的雄虫或雌虫也不行,他算是对那些个摄像头有阴影了;学生合租也不要,学校都有宿舍,不是很明白学生租房子的用意。
    但是他的价格很公道,甚至是偏低的,所以租得很顺利。
    “在干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