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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舌尖泛起苦涩,是眼泪的咸。
    他回了房间,找到了墙角的行李箱笼。行李箱是胡老三等人找到了那群马贼,抢了回来的,特地带了来。
    他打开箱笼,拿出一把长枪。
    这是父亲送他的,请了全城最好的工匠打造的。银白冰凉的枪身,在阳光下凛凛发寒,枪头发白,锋利得让人望之胆寒。枪头的红缨招摇着,如一团燃烧的血。
    他又想到了他第一次上战场。
    那时他才十三岁,在军营里当了一年的伙头兵。终于能够跟着老兵上战场,清理伤兵尸体了。
    那是他第一次看见色彩斑斓的“肉”
    血红的肉,被刀剑捣烂了,细细的成了肉糜。发白的肉,是伤口失血过多,被冻僵了,黑色的肉,是被火枪火炮打中了,烧焦了。站在城楼上,往下漫漫一看,雪色的平原如一副绚烂烂漫的浓彩画。
    人的尊严在死后还不如个畜生。
    他强忍着想吐的冲动,跟在队长后面走着,帮忙找寻伤兵,将他们抬回去,让军医治疗。
    走在路上,他被一个老妇人抓住了手。
    老妇人大概以为他是大夫了,哭着叫着,让他救救她怀里的小儿子,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被一支箭斜着射穿了脑袋死透了,脸是一种暗沉的灰白色。
    他无力解释着:“我只是个小兵,不是大夫。”
    老妇人歇斯底里地问他:“你是北疆军吗?”
    “我是。”
    “你是北疆军……”;老人凄然地质问着,“既然是北疆军,为什么不能保护我们的安全。我的三个儿子都死在了突厥的枪下。两个女儿都被他们糟蹋了。”
    “你们在干什么?”
    ……
    “我在干什么?”
    “我要干什么?”
    那一天晚上,在同帐篷里的老兵的一高一低的鼾声里,在远方的草原上狼的长长地呼啸里,他抱着那一把长枪,睁着眼,看着头顶被血迹染红的帐篷,一夜未合眼。
    从那一天起,他就立誓,要还北疆一个清明太平。
    四年。
    他花了四年时间,把那群突厥打的不敢再犯了。又领着人,将这一带的马贼全给肃清了,给田派地,把那群马贼安置了。
    北疆人民难得安居乐业了一段时日。
    可现在……
    他又想起了院子里的北疆军将士。
    那一个个都是跟着他打过突厥,追过马贼,流过血喝过酒的汉子。他成了废人,不能上战场了,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