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千金联手了[玄学] 第164节(第 2 / 5 页)
“不管是哪一种死法,确实不是红姨亲自动的手。”
    第115章 苏爸知情
    “没有亲自动手杀人, 也是可以判处杀人罪的。”前律师阮玫为小伙伴们科普法律常识。
    杀人可分为故意杀人、过失杀人等多种类型。
    故意杀人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前者很好理解,后者说的是明知会有什么危害性的后果,依旧选择了放任。
    完全符合红姨当年明知不叫醒周爸他就有可能溺死的前提下, 还是选择了不作为的行为。
    可是考虑到两人之间的亲生父女关系, 是应该做能够做却没做的情况,周红会被判故意杀人罪, 而不是间接故意杀人罪。
    苏云韶和当过人的鬼们很好理解, 刚刚做人的桃夭就不行了:“红姨这种情况不算是见死不救吗?怎么变成故意杀人了?”
    “今天换成除警察、消防员、军人之外的一般陌生人遇到这种情况见死不救,不具有法律责任, 但周红是周爸的女儿, 丈夫妻子子女对家人见死不救是要判故意杀人罪的。”
    考虑到桃夭比较难以理解人类的某些想法和行为,阮玫举了个现实的例子, “之前有个丈夫亲眼看着妻子喝农药自杀,没有阻止,妻子死亡,后来被判处了故意杀人罪。”
    桃夭的小肉脸上满是纠结, 人类真的好难懂。
    苏云韶:“你不懂也没事。”
    反正桃夭肯定不会去做那一类负有特定救人义务的工作,而且他要是真的有妻子子女了, 也不可能见死不救。
    桃夭分分钟放弃理解的过程, 跳到最终结果:“也就是说, 如果红姨的事暴露出来,她是要坐牢的是吗?”
    阮玫:“是, 但没有证据。”
    “等等, 红姨那时候才十七岁,未成年啊。”葛月提醒道,“不是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吗?”
    阮玫:“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 也是要付刑事责任的。”
    苏云韶:“玄门办事一是一,二是二,未成年一样要负责。”否则小鬼杀人不用负责任,那世间还不乱套了?
    大家总结了一下情况,觉得这件事后续可能会有反转,先不急着下定论。
    一来,周爸是睁开过眼睛的,二来,周红没看到周爸在浴缸溺死的真正现场。
    三只学霸鬼跃跃欲试:“学妹,还要再去一次吗?”
    苏云韶摇头:“不用了。”
    红姨做的那两个梦,已经是她的视角所能看到的大部分事实,她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