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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在寝室里站了会儿,他看着各自忙碌的室友,想起昨天行骋在这里的模样,放肆着,又情深入骨。
    行骋走的第二天,宁玺在校园的篮球场边扔了个三分,路上遇到南方的小吃就买了一份,去上课望着黑板忽然就笑出来,身上穿的白毛衣晒得很软,连宿舍里窗外吹来的穿堂风也变得温暖了。
    他一步步地上楼梯,像是踩在心弦上。
    宁玺手里的红石榴汽水儿味道比以往更甜了,这还是他找了好久,在连锁店买到的。
    室友都问他,“什么事这么开心?”
    宁玺笑着,把书本合上,说是家里的弟弟成绩越来越好了。
    那种被问到的感觉,就好像,全世界都知道,谁揣了一颗越爱越深的心。
    二十多年了,他从未觉得孤独不好,他习惯了一个人,习惯了自力更生。
    但是他与行骋的这些年,行骋这个比他小三岁的弟弟,教会他开朗,教会他怎样以一种炙热的温度去拥抱这个世界,教会他如何去爱。
    他想着今天行骋最后一次折返的背影,忽然发觉,孤独如此难熬。
    宁玺掏出手机,给行骋发了一条消息。
    “你走之后,北京好像不那么冷了,但是你的衣服,我也想要。”
    时间是贼。
    第四十四章
    行骋一回学校,市里的温度开始往下掉,天气预报不断提醒着,降温加衣,记得带感冒药。
    “记得带感冒药。”
    一条短信给宁玺发过去,行骋恰好在填快递单子,他基本除了写作文,没有用这么清晰的笔迹写过字,埋着头把单子填完了,他看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这一行字,心里也被填得很满。
    包裹挺重的,塞了一件黑棉服,还有两套秋衣,是行骋妈妈让他给宁玺捎过去的。
    行骋家里压根儿没发现这小子溜了一天,只当是训练得太晚,周末去任眉家住了,买机票开旅店的钱都是行骋压箱底儿的,之前被他夹在一本书里,被压得整整齐齐。
    他从机场下了飞机一回来,时间很晚了,行骋爸爸穿着睡衣来开门,看了一眼行骋,没多说别的话。
    早上他抱着一个大塑料袋准备出门,瞧里边儿装了衣服,行骋妈妈一看就知道他要干嘛,直接回房取了两套秋衣出来,还问行骋:“行骋,你问问宁玺,那边的菜吃不吃得惯,寄点泡菜过去,我听说北京那边儿吃得特别甜!”
    行骋愣了一下,不吭声,把秋衣叠得平整,再塞进了口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