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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没想到灵感大王居然是具骨头。
    她低下头,在骨头的脊椎上深深一嗅,说:这具骨头的骨髓哈喇味儿都变淡了,不是刚死的,少说也有几年。
    杨爱国看着画稿上的线条,说:这才画了一半,他现在不动弹,是在装死吗?还是说,他只有在某些时间段,或者某种条件下才能自由活动。
    琼仁蓦然想起自己不知在什么地方看过的画面,月光照耀下,白骨上逐渐生出血肉,月光被云层遮掩,血肉又像朝露一样消融了。
    有人来了!
    万曼作为妖怪,耳朵特别灵,她听见有人朝这边过来,立刻小声提醒。
    三人反应都很快,没做一句交流,各自找地方躲了进去。
    琼仁钻进衣柜,柜子里的衣服显然很久没穿过了,散发出陈腐的气息,夹着油漆味往他鼻子里冲,让他格外怀念阎王身上的薄荷草莓味。
    衣柜质量很差,柜门关不严,露出一条缝。
    琼仁从缝里看出去,一个人拉开他正对面的落地窗帘。原来那个地方根本不是窗子,而是一扇可以伸缩的铁闸门。
    铁门后是一排半新不旧的沙发,左侧还有一扇门,来人就是从那个门里进来的,估计他还没发现屋里进了外人。
    也算歪打正着。
    来人个子不高,看着约莫二十,面目清秀,但没有太多特点,是那种让人记不住具体长相的脸。
    他进门后径直走到工作台旁边,垫脚打开一盏灯。琼仁他们方才都没有怎么注意到白骨头顶居然还有这样一盏灯,灯帽是编织出来的,看着像木质材料。
    灯光黄黄暖暖的洒下来,白骨上一层层长出了血肉,逐渐变成一个大约三十来岁的男人。
    琼仁一个小时前才在杨爱国提供的照片上见过这个人,这就是金宇。
    年轻男人问:今天感觉怎么样?
    金宇:不好,没灵感,写不出来,想死。
    年轻男人叹气说:可惜小崽子们被警察带走了,不然等你吃了他们,一定能灵感倍增。
    金宇压抑着怒气,一个字一个字的说:我不吃人。
    年轻男人道:我知道你不吃人,我给你备下的是化形不久的果子狸,果子狸可以养殖出售,你不用有心理负担。
    金宇显然不能接受这种论调,他还想再说,却被年轻男人制止了。
    嘘我怎么闻见了动物的味道。年轻男人目光一转,揉了揉鼻子,你没听见有人进来吗?
    金宇不太自然的移开视线,说:没有,这个味道是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