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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见如故,陆臻身上拥有一个真正的摇滚人所应该具备的不羁与性感,让他倍儿欣赏。
    总之,缘份!
    夏明朗暗自猜度,要是陆臻把他的中校礼服穿上,绷起脸一本正经地给他放一个立正,会不会直接吓死这小子?
    老实说,夏明朗到现在都觉得晕,他对中国人的开放程度还是不够了解,总觉得像查理那种变态妖人都存在于万恶的资本主义。可是,今天这群本土妖魔让他大开眼界,他一向认为自己年轻时也是野过的,可跟这些人一比简直小巫见大巫,纯洁保守的像一个乡下土鳖。
    正所谓“性、毒品、摇滚乐”,三位一体,不可分割……要比乱,人家是专业的,虽然比国外那帮子差点,也可以代表社会主义的最高水平了。
    这楼里的隔音做得不好,楼下传来喧闹的乐声,夏明朗摸了摸陆臻的脑袋,笑着问道:“走吗?”
    “你说呢?”陆臻满怀期待。
    夏明朗吻了吻他的额头:“那就再玩一会儿。”
    陆臻马上笑得连眉眼都弯了。
    “哎,你有没有觉得……”陆臻握住夏明朗的手,得意地摇头晃脑:“我刚刚那句话说得太牛逼了!”
    “哪句啊?”夏明朗心想你刚刚哪句话都挺牛逼的,老子差点儿没跟上你的思路。
    “就那句啊!那个……他一个劲儿地向我推销姑娘时那句。”陆臻居然在这时候羞涩起来。
    “哦。”夏明朗反应过来:“那就是句实话嘛。”
    “是啊。”陆臻靠到夏明朗身上:“可做人要想说句实话是多么不容易啊!”
    陆臻眯起眼睛,盯着天花板上那条日光灯管,光线很亮,但并不刺眼,就是单纯雪白的光,看着干净而清冷:“我第一次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就特别想说一次,我就想,我一定要对着人说一次,一定要!”
    “那现在是不是很爽?”夏明朗低下头,动作轻柔地抚过陆臻的嘴角。他了解陆臻的心思,压抑了这么久,一直都压抑着,那群没心没肺的小伙子们让他感觉轻松,可以肆无忌惮地做一些平时连想都不敢想的事,说最出格的话,没有人会惊讶,没人会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你,那感觉真是好极了。
    “爽死了!”陆臻心满意足地翘起嘴角。
    以一个现场摇滚酒吧而论,12点收工算早。可主音同志实在受不了那个替补鼓手了,用他的话来说:再听下去今天晚上非得阳萎不可。
    不过,这小子对音乐敏感,却显然不是什么言而有信的主,当陆臻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