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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眼前浮现出了叶茂发在朋友圈里女歌手的照片。
    妈的,这小子该不是真被酒吧里那些千年道行的狐狸精给忽悠玩了吧?
    话筒对面的叶茂大概被丁猛粗豪的声音吓了一跳。
    “哥,你想啥呢!我能干啥坏事?你老弟我是啥样人你还不知道?我是那种看见个女的就发情的人吗?你这不是冤我吗,哥!”
    在最后的那个‘哥’字上,叶茂在声音里自动转成了在丁猛面前最擅长的腔调。
    这是他精心研修了十多年的绝学。
    因为他知道,从小到大,只要他一用这个略带委屈的腔调来对付自家大哥,哪怕是自己真的做错了什么,只要不是过份到人神共愤的恶行,在大哥这里基本上都能够化险为夷。
    谁让自家大哥是个实心眼儿的宠弟狂魔呢!
    丁猛果然习惯性地招架不住。
    没办法。
    在少年时代,当丁猛意识到是弟弟的出生才阴差阳错地挽救了家庭,也挽救了自己幸福的时候,便不由自主地开始对这个弟弟疼爱有加。
    而兄弟俩足足七岁的年纪差,也让日渐长大的他,自然而然地对这个小不点弟弟有了强烈的保护欲。
    尤其是父亲常年在外登台演出,母亲又必须在煤矿上忙碌,很多时候,照顾幼弟的任务便落在了丁猛身上。
    无论家里还是家外,身边总有一个小跟屁虫跟着,哥啊哥的叫着,也让丁猛在潜移默化中,生成了一份长兄如父的感觉。
    所以,他还真是很难抵挡叶茂修炼多年的亲情攻势。
    丁猛舒缓了语气。
    “少跟我装纯了,你还真以为你是啥好人啊!那你给我说说,干嘛一晚上两万块还不够花,你们是喝82年拉菲还是吃金条了?”
    嘴里在损他,可其实丁猛心里知道叶茂说得也没有错。
    他是从小玩音乐玩得入了迷,也很喜欢有漂亮眼睛的女生,可是这家伙还真不是那种风流好色的类型。
    即便大学时处过两个女友,可也都是那种很正式很纯粹的恋爱,绝对不是胡乱发情,四处打炮的下三滥。
    对面的叶茂也提高了声线,带出了一份明显的兴奋。
    “哥,我不跟你扯谎,那两万块钱,都让我点歌花了!”
    丁猛:“……”
    “哥,你看到我发的那些照片了吧?就是那个叫白光的女歌手,唱得老好了,你知道吗哥,我今天晚上把她的歌包场了,整晚上她唱得都是我点的歌!”
    丁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