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伯勤结局:你有没有见过ta (ωoо1⒏ υip(第 2 / 3 页)
画夜色,画星空,画花园里的玫瑰,但画的最多的还是人。
    他画人只画她,面无表情的,眉头微蹙的,粉面含嗔的,画中的她看天,看地,看海,看云,唯独不看他。他把自己卑微的心愿写在画布上,主人只是轻轻的瞟他一眼,无喜无悲。
    此生最大的妄念,大概就是他偷偷在她的小像旁边,添上了自己。
    那张画他小心翼翼地藏起来,最后不翼而飞。他诚惶诚恐地偷瞧主人的脸色,看了几番都什么也猜不出,只是被结结实实地饿了叁天,直到奄奄一息才喂他一碗水,仿佛在嘲笑他的不自量力。
    是啊,他怎么敢呢。
    主人每个月肯定有一天会来,那就是股东大会的前一天。而他存在的意义也在于此,如果不是因为他长得像贺伯勤,主人才不会多看他一眼。
    那一天他会穿上西装,扮成一个人,她会挽着他的手臂走进那栋摩天大楼,开一场他听不懂的会议。他什么都不需要做,只要坐在正中的主位就好。有时候他会觉得那些话和自己隔着一层毛玻璃,只要打碎就会知道什么,但往往到了紧要关头就会戛然而止,等再醒过来,他依旧是那个庸才。
    不过庸才天才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每到那天,主人总会给他一些特别的奖励,他们会在外面用餐,或者一起去海边走一走。
    他不需要担心自己的身份被人戳穿,因为她会挡在他身前,把一切事情处理妥当。
    每个月的那一天,他会觉得自己久违的,成了一个人。
    他也真的好羡慕那个男人,主人一定很爱他,才会在全世界寻找他的替身,让所有人都以为他还活着。只可惜他只是一个赝品,一个低劣的仿冒品,经过整形医师的千刀万剐,才能做到九分像。
    但仿冒的他能得到她的一丝目光流连,于他而言就已经是全然的满足。毕竟自己已经不年轻了,又笨手笨脚,主人不嫌弃他就已经足够宽仁。
    他不能贪心。
    毕竟他命不久矣,这样一个有今天没明天的人,能多看一眼主人就已经知足。
    随着时间的流逝,病情反反复复。
    他死于五年后的除夕。
    原来什么都不会,那样笨拙的人,竟然也学会了包饺子。
    薄皮大馅,褶皱均匀,圆鼓鼓的喜人,大概能惹得众人垂涎。
    他撂下未接通的电话,有些无奈地笑了笑,继续捏起来,“总是要来的,叁十不来,初一也会来,要不然就是初二、初叁……”他可以多包一些冻起来,冰箱很大,能放下不知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