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45(第 2 / 3 页)
前乔可南看他不停搓手,还会不耐烦催促:“搓搓搓,搓什么,要生火喔?有什么屁快放,趁我还愿意闻的时候!”
    可现在他们早就丧失那一份亲密,乔可南选择不发一语,等陈裕如自己开口。
    “是这样……”他深呼吸,总算下定决心。“我在高雄认识了一个女法官……”
    话到这儿,乔可南听懂了,他瞠目:“你外遇?!”
    “没有!我们只是朋友关系!”陈裕如辩解,“我是法律人,哪能不懂?要有外遇事实,她早告我通奸了。”
    “……但你精神上外遇了。”乔可南不留情指出。
    “是啊。”陈裕如没否认,叹气道:“当年我被派下高雄,她不肯跟我去,说那边环境怎样怎样不好……你晓得我是高雄人吧?那可是我土生土长的地方!她只去晃过两次,就这么说,我很不高兴,也不想劝她跟我去了……”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远距离则是爱情的杀手,如今这情况也算两者俱全,有命才怪了。
    乔可南:“情理法上,你都不具优势,这样的情况基本没有律师会接。”因为注定打不赢,民法离婚相关条例上,没有一条是让外遇者提出离婚并成立的,即便没有证据证明陈裕如外遇,可若没有完善理由,只能私下协商再协商。
    亦有特殊情况会令律师点头:佣金很高、外遇者一心离婚不求他物,但眼下情况应该是什么都没有。
    陈裕如:“我晓得,可我就想好聚好散……房子勉强可以分给她一部分,但妞妞不行,她是我爸妈的宝。”
    历经多年家事法“陶冶”,乔可南对外遇不是完全不可理解,无非是遇见更喜欢的人了,或者……纯粹痒了,总归感情事如人饮水,除非两手都要抓,才为人不齿。
    何况谁人生没一点破事?乔可南不会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多苛责,管好自己,已足够费心。
    问题这案子太难办了,方式不是没有,可太违背乔可南底线。
    乔可南:“我……”
    话没讲完,陈裕如截断,倾心祈求:“拜托你了,这事……实在不能够传出去,我明白于法不合,也不想打官司,只希望和解,我真的……再忍受不了她了。”
    ※
    乔可南约是在和苏沛分手不久后,才辗转听闻陈裕如结婚的消息。
    那时他正和陆洐之牵扯不清,压根儿没力搭理往事,何况新娘还是他此生少数不合,甚至厌憎的人,于是听过就罢,没搁心里。
    以前整理屋子,苏沛曾说:“你这个人啊,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