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髓(第 1 / 2 页)
    常黎从车上下来的时候,身上除了自己的棉服,还披了男人的外套。
    男人亲自给她披上的,说。
    “天寒了。”
    常黎知道,天寒加衣不是重点,重点是要还给他吧。
    她没有让他送她回家,她还不想让他知道她现在住哪里。
    常黎走的时候,一个不经意的回眸,恰好视线与他对上。
    他在看她。
    常黎对着他浅勾了下唇。
    一个只有几秒的勾起的弧度,却又那么漫长。
    尉迟定睛看着,女人眉眼弯弯的模样,太深动。
    他想起了叁年前,他在北城,第一次遇见她。
    也是初冬的季节。
    那是在一家咖啡厅门口,他透过咖啡厅的窗户往外看。
    他看到一个女孩,对着另一个男人笑得眉眼弯弯,笑眼特别迷人。
    漫天飞雪,飘洒在那个身着长款羽绒服女孩泛着柔色的长发上。
    那是令人眩目的美好。
    那一天,她身边,有那个男人。
    世界之大,没想到,还会再遇见她。
    是在御联。
    向立衡来公司找投资,在楼下,他看到了她来接他。
    原来,向立衡是她男朋友。
    他知道那时候,她事业发展处处受阻,急需一个机会。
    一个让她一夜起高楼的机会。
    可能因为自己淋过雨,所以想给别人撑把伞吧。
    毕竟他也是一路摸爬滚打,披荆斩棘好不容易走到的现在。
    又正逢他在将国外的业务往北城带,如果她需要投资,那他便拨给她。
    原因,只是因为,他想她好。
    算是以他来时路,赠她沿途灯。
    意料之中,他的选择,真的成就了她。
    她一夜成名,那部电影也让他赚的盆满钵满。
    从他不知道她名字,到,她的名字走进大众视野。
    他看着她成长起来。
    从那时候开始,只要是她的作品,他都投资。
    有关她的,他都赞助。
    再到后来,他看到一个采访片段。
    主持人问她,最想感谢的人是谁?
    她既没说家人,也没说向立衡。
    她说,“想感谢一个陌生人,一个给我捐过骨髓的人,没有他,就没有今天的常黎。”
    原来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住他邻家的小女孩长这么大了。
    思